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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标准《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废水回收利用规范》
2021-11-12 158 返回列表

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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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我国预拌混凝土年产量均突破20亿立方米,在混凝土的生产过程中,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清洗罐车和主机等设备产生的废水数量十分惊人,据统计,每生产一方混凝土,约产生0.05吨生产废水,每年我国预拌混凝土企业要产生近1亿立方米的废水。如此数量巨大的浆水如果全部排放到周边环境中会造成巨大的环境污染,带来的危害触目惊心。
   目前生产废水排放已经成为预拌混凝土行业的突出问题。一些混凝土搅拌站采用三级沉淀,沉淀后的清水再用于刷车,一部分碱含量和硫酸根含量较大的水排入地下,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沉淀后的淤泥在作填埋处理时,造成对地下环境的破坏,也浪费人力物力。如果能对废水进行有效的回收利用,既可解决混凝土搅拌站生产废水排放造成的污染问题,又能经济合理地节约宝贵的水资源。

为践行国家绿色发展理念,以及国家现行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求真务实的规范和指导预拌混凝土废水废浆的回收利用,在节能环保的同时,确保预拌混凝土的生产质量,促进预拌混凝土产业高质量的绿色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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